根据省农委《关于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制度的通知》(苏农经〔2014〕10号)和《关于推荐报送2016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的通知》(苏农办经〔2016〕1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拟将下列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,现予公示(名单附后)。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姜堰区委农工办反映,联系电话:88109082。
附:2016年姜堰区拟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
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
2016年2月19日
附件: http://www.jys.gov.cn/detail.php?c=101004&i=281120